2021年3月25日 星期
让农民工“薪”安
我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李思源 通讯员张文娟 徐琦)为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3月24日,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在咸宁北站站前广场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用品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传手册》《农民工维权手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须知》口袋书等与农民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活动中,市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人员还来到咸宁城际空间站建筑工地向农民工开展宣传,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方面对《条例》《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就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支付主体等内容进行了现场答疑。

  据了解,《条例》《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各部门监管责任,强调要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了工资清偿主体,实现全程监管;强调工程建设领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群体,并规定了特别措施。同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落实“五项制度”的将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资料至少保存三年,如果在检查过程中,企业因没有保存而无法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贯穿全年。其中,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条例》《办法》宣传贯彻月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国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措施,有效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明确了用人单位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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