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 星期
映日检花别样红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风采
通讯员肖华吴倩茹
▲业务探讨
▲法治进校园
▲案例分析

  有这么一群“女神”,人民广场的晨曦,照亮她们早起拼搏的方向,

  金桂路上喧嚣的鸣笛,随风划过她们脚步的匆忙;

  在白发苍苍的父母眼中,她们是孝顺又懂事的女儿,

  在活泼可爱的儿女心中,她们的母亲自信又自强。

  无论时光如何苍老岁月,也带不走她们与生俱来的温柔与担当。

  有那么一群“检花”,十六潭路的空影,斜照她们晚归忙碌的重量。

  一本本厚厚的案卷记载着她们的披星戴月;

  一次次高效的审讯印证着她们的逻辑严密;

  一场场公开的听证记录着她们对民情的考量;

  一项项全面的刑执监督保证羁押者合法的权利;

  一回回暖心的司法救助撑起因案致贫者坍塌的脊梁;

  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双管齐下,她们努力打造未成年人的星辰与大海。

  烈士墓地、饮用水源、土地的安全……需要她们铿锵的诉前检察建议和回访。

  当繁华摇落寒星,当喧嚣叩醒黎明;

  汗水浸透纯蓝的衣裳,她们走在逆行抗疫的路上;

  步履踏遍艰难的土地,她们为村民脱贫致富领航;

  法理贯穿复产的工厂,她们助力企业法治化营商;

  在犯罪嫌疑人的心中,她们是罪责相当的追诉者;

  在被害人的殷切期盼里,她们是守护公平与正义的法律监督者和希望。

  日出青龙云水间,长安起苍茫。

  潜山香吾两相闻,凭此诉衷肠,

  报国何惜女儿身,他乡是故乡。

  河清泉晏山高远,检察花两肩担家邦。

  近年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咸安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要求,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的着力点,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该院被中央政法委记集体一等功,荣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后被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2015—2016、2017—2019年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表彰为“五好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湖北省综治委表彰为“安全文明单位”,被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表彰为“全省卫生先进单位”, 被咸宁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被咸宁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咸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0年该院全体干警戮力同心、砥砺前行,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荣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在全区绩效管理、党建、综合治理、依法治区等工作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凝聚了该院女检察官的心血和汗水。她们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从源头防控,提前介入、审慎办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年来有16名女检察官荣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一批优秀女检察官受到表彰——

  佘娟被中政委记个人一等功,2021年,她所负责的未检办案组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顾华获个人三等功两次,所带领的团队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邵汉军被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

  李继红分别获得省、市级“先进检察官”荣誉称号。

  葛锦佳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方俊英分别获得省级个人嘉奖、市级个人三等功。

  朱晚荣被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胡艳、杨芳等人被记市级个人三等功。

  马凌云、杨芳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蔡迎春分别获得省、市级“先进检察官”、咸宁“最美女检察官”、咸宁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

  她们或许没有俊俏的容颜和窈窕的身材,但在当事人的眼中,她们永远最美丽动人。她们用认真,严谨书写着检察人的担当与责任。

  她们刚直、威严,巾帼不让须眉。她们慷慨陈词、英姿飒爽,显现出女检察官的别样风采。

  她们是静静绽放的“检察之花”,是检徽下的铿锵玫瑰。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花们,将继续以“时不我待竞千帆”的激情、“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果敢、“同舟共济扬帆起”的团结,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 学习“孺子牛”为民服务、“拓荒牛”创新发展、“老黄牛”艰苦奋斗的三牛精神,以专业捍卫正义,用奋斗书写公平,做好时代的守护人。二月的春风已过,三月的桃花正开,女检察官的世界温暖而美丽,手指带案卷,眼中有光芒。她们——映日检花别样红!

2021年3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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