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司法局,有这样一群人,在领导眼里,她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不完成工作不罢休;在同事眼里,她们勤奋好学,坚持原则,对人坦诚相待;在她们自己眼里,她们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而已。
日前,市妇联公布了全市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等名单,市司法局1个集体,2名个人榜上有名,她们分别是市人民调解中心荣获全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丁明明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朱江荣获全市巾帼建功标兵。
市人民调解中心 怎少得了那一抹“巾帼红”
2019年11月18日,市人民调解中心建成运行,并进驻了市直1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共有管理人员、调解员等工作人员40人,其中女员工28人。一年多来,这群“巾帼红”,用过硬的本领、优质的服务,在平凡的调解岗位上,在春风化雨中解决矛盾纠纷。
2020年5月,嘉鱼县簰洲镇重度残疾人王女士,因门店租金被逾期与市区某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后经市房调委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女士如愿获得租金。但调解员范小琴并没有到此结束,而是把王女士的冷暖记在了心上,和房调委其他人员一起主动寻求社会援助。在他们的热心下,某房产公司被打动,与王女士形成帮扶对子,并在她父亲住院期间送去慰问金5000元。王女士感动得热泪盈眶,对调解员范小琴一再感谢。
2021年2月4日,市人民调解中心劳调委调解员陈丽娟收到包工头夏先生手机短信,说某公司已将29万欠薪打入23个分包人的账户。至此一起来回调解十多次,困难重重涉及50多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调解了结。为此,调解员陈丽娟为自己的坚持流下了热泪。
“我就是有理”“我就是不让”“我就这样了,你能怎么样”调解中心是个“扯皮闹心”的场所,常有当事人带着怒气、怨气而来,或是胡搅蛮缠。面对这些“蛮不讲理”“怄气话”,这群“巾帼”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怒气而来者心平气和,让胡搅蛮缠者心悦诚服,让双方当事人揣着矛盾进来,带着微笑出去。
这一抹“巾帼红”在私底下,她们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但在调解一线她们是“冲锋员”。该中心首席调解员沈芳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市劳调委调解员陈丽娟调解多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纠纷等,当事人竖指称赞。
这群“巾帼”调解员中有多名调解员非法律专业出身,为了熟练掌握现代化调解技能,她们经常不顾白天工作的劳累,利用下班后和周末休息时间进行自学。在她们的组织下,中心坚持周例会制度,常态化举办调解讲堂,组织法庭旁听,案件研讨交流等。中心每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并结合案件进行讨论,她们的业务能力显著提升,这也有效提升了调解效率和效果。
市人民调解中心是全省市级层面建成的首个“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在调解中心,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抹“巾帼红”,2020年7月,市调解中心分别获评“2019年度全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楚治·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据统计,市人民调解中心建成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4914人次,受理纠纷案件2331件,成功化解150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
丁明明 群众满意的调解能手
在我市有一位调解高手,她叫丁明明,市人民调解中心婚姻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2020年,她经手169件离婚案。其中,35件被劝和,115对夫妻弃干戈“和平”分手,仅19件转由法院判决,调解成功率达88.76%。丁明明曾是教师,2019年3月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退休后,应聘至市妇联任调解员。2019年11月,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成立,她开始到市调解中心上班。
“你们为什么要离婚?”“感情不和。”在市人民调解中心,一对30多岁的夫妻头各扭到一边,不约而同地回答。夫妻家庭条件较好,两个孩子由父母照看。丁明明发现,夫妻俩只是沟通问题。经耐心劝说,半小时后,夫妻俩收起桌上的离婚协议书,牵着手鞠躬致谢后走出调解室。有一对夫妇,女方两次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离婚。详细了解后,丁明明发现男方并没有出轨、家暴等重大过失,主要是婆婆嘴巴比较厉害,“这种日积月累的琐碎矛盾,都是可以调和的。”丁明明通过联系他们的孩子,请孩子挽留女方,又找男方和他的母亲做工作。后来男方打工回来,丁明明建议他主动找妻子修复感情,并叮嘱婆婆注意相处技巧。最终,这个家庭重修旧好。丁明明说,离婚原因中,两地分居、婆媳关系是两大主因。双职工家庭大多需要老人带孩子,在此过程中,老人如果过多干涉夫妻家庭事宜,很容易影响夫妻关系。
调解工作是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和剂。丁明明认为,作为一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要永远带着满腔热情,怀着一颗公益之心,助人之心,把温暖送进当事人的心田。说起调解心得体会,她总结起来就是“学,练,思”三个字。“学习”是最重要的,她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学习法学和社会学等知识,自费报名每周末到武汉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去进修心理学。她利用所学知识挖掘和理顺当事人双方心中的困惑,因案因人采取有针对性调解技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她先后被评为“优秀调解员”,在咸宁市家庭教育做志愿者期间,被评为“咸宁市家庭教育优秀志愿者”。
朱江 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68.9万元
今年33岁的朱江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员,2012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考入嘉鱼县检察院。不满足于现状的她,经过自己的努力,2017年她考入了咸宁市司法局。在她的心中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把法律服务传送到每一个人,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感谢你们,感谢法律,帮我们员工讨回了工资……”2020年9月3日,咸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面写有“至真至诚显真情,为民解忧暖人心”的感谢警旗。原来2020年5月,市民袁先生在某公司担任秩序员一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来该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按照正常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公司因业务调整导致袁先生没有了岗位,但并未与袁先生解除劳动关系。与袁先生一样被欠薪的还有该公司另外17名员工。他们了解到,法律援助可以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于是他们找到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他们的朱江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向中心领导反映,表示愿意无偿为袁先生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他们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办案律师,最后通过劳动仲裁和调解的方式,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242882元。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其实挺骄傲的。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就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目标追求!”在朱江的眼里,每当看到自己的服务对象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她发自内心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朱江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情,印证着青春的无怨无悔。
据统计,2020年,朱江为弱势群体提供60人次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68.9万元,保护了他们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