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徐程程 徐越) 三年前,咸安一中年男子陈某以自家小卖部为依托,成功骗走乡亲邻里280万元。三年后,陈某欲在除夕夜悄悄从武汉返回咸宁过年,却被同村乡亲发现扭送至咸安公安。2月11日晚,这名男子被咸安公安处以刑事拘留。
2月11日除夕夜,咸安公安分局双溪派出所值班室内灯火通明。“警官!我要报警!这个人骗了我们的钱后逃了3年,终于被逮到了!”只见几名情绪激动的村民扭送一中年男子,进入派出所的值班室内。
值班民警赶紧招呼众人坐下,经过分别询问了解到,这几人都是咸安双溪桥镇某村的村民。被扭送进来的中年男子姓陈,2012年在村里开了一家小卖部,由于陈某性格外向开朗,小卖部的生意十分红火。取得乡亲们的信任后,2012年至2017年,陈某以进货和资金周转等名义向附近乡亲们借钱,并许诺一定的利息,5年间共计借给陈某280余万元。
而借到钱后,陈某就将这些钱都用于非法放贷及赌博,全部花光。2017年,陈某看着窟窿越来越大,就与妻子商量后,悄悄将小卖部转手卖掉,然后换掉所有的联系方式,一家人南下,前往广东打工。
直至2021年除夕夜,思乡情切的陈某欲从武汉返咸过年,不料在车站竟偶遇同村村民,激动又气愤的村民与同行的亲友一同将陈某扭送回咸,并直接送往派出所报案。
经审讯,陈某对自己诈骗村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咸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