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 星期
关于加强咸宁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咸宁市中心城区交通环境,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和咸宁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对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及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实施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区域

  (一)温泉:温泉路、淦河大道、滨河东街、滨河西街、幸福路、茶花路、月亮湾路、双鹤路、玉泉街。

  (二)永安:金桂路、永安大道、青龙路、碧桂路、育才路、怀德路、中城路、鱼水路、宝塔大道。

  (三)高铁咸宁北站、城际咸宁南站广场周边道路和人行道200米范围内。

  二、处罚标准

  机动车在上述路段(含人行道)违法停放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3440)依法罚款100元、记3分。

  三、本通告自3月1日起施行。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咸宁市公安局

  2021年2月9日

2021年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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