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马映
四层楼的联排现代洋房坐落在和谐大道旁,小区对面是有山有湖的康美公园,过一两条街就是中小学。今年61岁的罗正秋新家,正是位于这样的优美环境里。
罗正秋是通城的棚改户,2018年底他家被纳入棚改范围,用补偿的钱在通城城东新换了一栋洋房。“我之前的房子很破旧,周围都是小路,周边拥挤不堪,外出很不方便。现在的新家,房子又大又亮,上街买东西也很方便,住起来很舒适。棚改大大改善了我们的居住环境。”罗正秋高兴地说起新家,对棚改政策赞不绝口。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在棚改工作上“四线”并进:坚持一根红线划到底,科学界定棚改范围,合理确定棚改标准;坚持补偿标线,坚持“同一区域、同一标准,同一项目、同一标准”的补偿原则,已启动实施的老项目补偿标准继续沿用原有的棚改政策,新项目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坚持平台前线,按照“谁申报、谁融资,谁实施、谁平衡,谁还款、谁维稳”的要求,坚持三大平台主导推动,一把手负主要责任,挂项目领导负具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权随事走、钱由事走、责由权定;坚持把底线思维、宗旨意识贯穿棚改工作始终。
2020年,我市提前三个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94套(户)、基本建成235套(户)、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数1827套(户)的工作目标,完成率100%。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46187套、基本建成41191套,一大批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力发展小户型、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全市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180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明显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