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 星期
拒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警方对其刑事拘留后又认罪认罚
通城一女老赖先“硬”后“软”自讨苦吃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程隽 陈琼)差欠他人货款,偿还一部分后对剩余欠款久拖不还。1月25日,通城县法院对被告人吴影(女,化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吴影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吴影拖欠钟某某货款26万元,尽管其有完全履行能力,但只偿还部分债务,对剩余欠款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就偿还欠款达成和解协议,但吴影仍拒不履行,2020年5月,通城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要求吴影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缴款通知书,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吴影不仅拒不报告财产状况,对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更是熟视无睹。

  2020年12月,吴影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通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影在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以不报告财产、隐藏、躲避等方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影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履行义务,并得到申请执行人钟某某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任何人都应当自觉履行,配合法院执行,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2021年1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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