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 星期
去年我市CPI同比上涨2.5%食品价格上涨是主因
预计2021年CPI呈先抑后扬态势

  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嘎玛曲奇)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做深做细做实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获悉,2020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下简称CPI)上涨2.5%,涨幅与全国持平,比全省低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9.9%、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3.2%、服务价格上涨1.2%。

  从同比看,2020年咸宁CPI分月涨幅分别为4.7%、5.7%、4.8%、2.9%、1.5%、2.5%、3.7%、2.2%、1.4%、0.4%、-0.3%、0.5%,整体呈高开低走态势。一季度受疫情和翘尾因素影响,CPI保持高位运行,其中2月份涨幅创5年以来的新高。二季度随着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翘尾因素逐渐减弱,同比指数高位回落。下半年受雨情、传统消费习惯等影响因素,鲜菜、猪肉等个别价格呈上涨态势,但总体运行平稳,全年物价保持在合理调控区间内。

  从环比看,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月CPI指数涨幅较大,二季度至下半年CPI走势季节性特征明显。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看,2020年居民消费价格“五涨三降”,其中,食品烟酒上涨7.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5.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3.7%、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5.0%、衣着价格下降0.9%、居住价格下降0.3%。

  2020年,受疫情、不利天气影响,咸宁猪肉、鲜菜等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对CPI的影响较为明显。咸宁食品类价格上涨9.9%,影响CPI上涨2.04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达81.6%。而非食品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0.47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为18.8%,涨幅较上年收窄0.7个百分点。

  食品价格上涨是CPI上行的主要因素。食品中猪肉、食用动物油、牛肉价格涨幅均超过10%。猪肉价格是影响CPI的主因。

  非食品价格上涨是CPI上行的重要因素。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上涨3.7%,是CPI上涨的第二推手。教育和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2.9%、1.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5.0%,影响CPI下行0.53个百分点。

  对于CPI后期走势,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专业人士预测,2021年食品价格仍然主导CPI变动趋势。随着岁末年关临近,春节前消费需求进入旺季,1月食品环比仍将上行,但高基数效应以及生猪产能逐渐恢复,预计2021年CPI呈先抑后扬态势,全年涨幅将保持基本稳定、运行在合理区间。

2021年1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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