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统通讯员阮巧如)1月19日上午,高警咸宁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咸宁段斧头湖大桥附近巡逻时,发现一男子竟背着一副鱼竿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完全不顾周边滚滚车流,民警赶紧下车询问。
该男子称自己是过路乘客,路过咸宁服务区休息,闲着无聊一时“钓瘾”来袭,就拿着钓杆准备步行到斧头湖大桥钓鱼。最终,民警对该男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劝返。
民警提示:高速公路是机动车快速行驶的专用道路,行人上高速行走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图一时之便在高速行走甚至在高速上从事与驾乘机动车无关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