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徐红玲)“你们帮我追回的退款,我会全部捐给通山县红十字会,这也是我感谢贵所的一份心意……”近日,远在杭州的张先生得知之前订购大理石的部分订金被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东城市场监管所追回后,向该所所长张乐说道。
原来,杭州某大理石加工厂老板张先生在某视频客户端看到通山曹先生发布的一段视频后,看中视频中发布的大理石板材后,便添加了曹先生微信进行咨询。经协商,张先生与曹先生在微信上达成了订购36000元该视频中同款大理石板材的协议,并通过微信向曹先生支付了5000元订金。
发货当天,张先生为确定装车情况,请负责送货的货车司机将已装车的板材拍照给他时却发现:已装好车的大理石板材与当时视频中显示的板材花色差异很大,并非自己订购的那批,遂要求曹先生终止发货并退货退订金。但曹先生认为大理石有色差是很正常的,不同意退货退款。而张先生认为曹先生在以次充好,坚持要求退货退款。1月13日,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先生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到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月14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东城市场监管所接诉后,立即与投诉人张先生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经调查,曹先生在通山并没有大理石厂,视频拍摄的大理石板材是通山大理石厂内一姓华老板家的。因华老板家的那批板材已卖完了,曹先生就将通山另一家石材厂成老板家的板材发给张先生。曹先生觉得这两家的板材同属一个品种,质量差不多,只是花色稍有区别,所以在张先生订购后,曹先生当时也未说明情况,且5000元的订金他已全部付给成老板。成老板认为自己只是与曹先生有买卖关系,现在准备好的板材又不要了,自己还支付了材料费、人工费、车费等,订金不能退。
情况查明后,东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是曹先生在售的产品有变化时未能与购货者说明从而导致了这起纠纷。经过多次与曹先生及成老板沟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曹先生也认识到了过错。最终,经三方协商达成和解:由张先生支付车费、人工费等费用3800元,成老板退还1000元订金,司机退还200元车费,由曹先生再赔偿张先生500元,共退还给1700元。
当对退还订金已不抱希望的张先生得知处理结果后非常感动,微信中与张乐说:“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投诉,因为你们都是当地的,估计不会帮着我们外地人的,可没想到你们能公平公正为外地人民办事……”
当张乐所长将退款给他时,张先生表示要将退款全部捐给通山县红十字会,助力疫情防控,并通过网络账户向通山县红十字会捐赠了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