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石义涛)近日,市民廖先生向通山东城所某消费维权服务站反映:2020年12月31日在某购物广场购买了一桶调和油,宣传单和标签上的价格不一致,向工作人员反映后,“他们态度还非常不好”。后经过该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及时调解,被投诉人打电话给当事人并上门致歉,还对廖先生进行了补偿。
在通山,像这样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已建成31个,涉通信、物业服务、商超、旅游、供水、供气等10多个领域,其中通山县西城12个,东城13个,开发区2个,黄沙铺镇1个,九宫山风景区1个,大畈镇2个。
去年12月中旬,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东城市场监管所、西城市场监管所等组织召开了“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座谈会,确定了辖区内维权服务站负责人,明确了服务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并学习培训了“湖北消费维权政企业协作平台”操作应用知识。
“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设立,旨在拓展消费维权网络社会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责任,就地就近化解消费纠纷。”据介绍,目前辖区内各维权站均已设立了办公室,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信息装订上墙,并安排了专人处理对接消费投诉。
“我们积极贯彻上级要求,深化开展‘放心消费在通山’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前移维权‘关口’,实现消费维权一般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宋骄阳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