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 星期
“全国模范”
咸宁1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本报讯(记者 庞赟)近日,司法部印发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其中,包括了我市1个集体和3名个人。

  据悉,此次表彰,全省有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36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我市赤壁市官塘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咸安区大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丰平、通山县大路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邓永监、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樊启寅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021年1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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