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星期
我市实施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公平享有医保权益,避免出院后报销来回跑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实习生周敏)“居民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后,我在咸宁各地就医都可以就地结算,方便又实惠!”近日,家住嘉鱼县来温泉城区访亲的方女士深有感触地说。方女士因身体不适就近在市中心医院就医,没想到出院时只需将其住院费中按规定属于自己承担的费用付清,其它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所在医院与嘉鱼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结算。

今年10月1日起,《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收,统一核算;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待遇支付标准,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市财政部门设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账,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分别设立基金支出户专账。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就医有何变化?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朱敏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全市居民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实行“市域内一卡通结算管理”,即参保人员由原来在县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扩大为在市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城乡居民可根据病情,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有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就诊。

据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市级统筹的范围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

在全市范围内,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实行统一的政策规定。《办法》实施后,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这样既方便居民异地就医,又避免了居民出院后报销住院费来回跑,不仅节省了路费,还减轻了经济负担。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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