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达星通讯员钱璇)隐患车辆被注销后,仍然违法上路行驶。近日,我市三台“在逃”报废车辆引起公安部注意,11月23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连续出击,经过缜密侦查,迅速查获了公安部交管局督办的三台已注销的报废车辆,成功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1月23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指示,要求对公安部交管局督办的已注销“在逃”车辆进行布控。此次下发的隐患车辆虽已达到报废年限,被交警部门依法注销,但一直未按要求进行解体报废,且经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提示,发现其仍有行驶轨迹,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咸安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指示后,迅速将隐患车辆基本信息传达至辖区交警中队,并组织车管、交管部门配合中队警力进行严密查控。
当天上午,双溪交警中队民警在对隐患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LLA177的面包车有18条违章信息未处理,且因逾期未审验超过三个周期而被予以强制性注销。民警通过车辆登记信息无法联系上车主孙某某,随即根据所登记地址入村进行走访调查。11时许,在车主孙某某的姐夫黄某家院中,民警发现了该辆报废面包车,当场对该车依法进行查扣,并移送至咸宁市兴源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与此同时,双溪交警中队针对隐患车辆加大辖区巡查力度,在双溪小学门前发现另一台车牌号为鄂LLA509的已注销面包车,经核查确认无误后,依据相关规定,民警组织对该车进行了解体并现场监督。
同日,永安交警中队在对辖区一辆车牌号为鄂L1F515的已注销面包车进行运行轨迹分析后,发现其近期一直在咸安区高桥镇出现,于是一方面联系辖区高桥交警中队对其进行地毯式搜索,一方面通过警务信息平台查询车主关联人信息,与其联系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最终车主游某迫于查控压力,主动联系高桥交警中队,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依法查扣,并按照相关规定于下午4时许将其拖移至报废场进行现场解体,及时消除了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