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11月20日,咸宁市民政局通报了咸宁市财政学会等87家未年检或在系统内被退回后未处理的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将被依法撤销登记,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悉,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市民政局依法对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年度检查时间调整为5月1日-8月30日。在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下,市直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已顺利完成。
截至11月15日,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88家(其中社会团体20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家),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为275家(2019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6家社会团体及2019年6月30日之后成立的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年检),已参加2019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188家(其中社会团体1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家),还有87家社会组织未年检或在系统内被退回后未处理。
通报称,未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要在11月30日前按要求认真完成年检工作,12月初,市民政局将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依法撤销登记,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2019年度未参检或未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如无保留必要的社会组织,要尽快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