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 星期
我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十问十答”
●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徐斌

新建小区能不能加装电梯,装好的电梯归谁所有,电梯坏了谁来修……对于市民咨询加装电梯的一些热点问题,近日市住建局进行梳理并解答。

什么样的房屋可以加装电梯?

答: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满足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条件。不管是老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只要满足以上条件,都可以加装电梯。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加装电梯?

答:本单元房屋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提出加装电梯申请。

同时,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还应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一是加装电梯费用筹集;二是加装电梯配置方案;三是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摊;四是电梯使用管理。具体按《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加装电梯资金来源有那些?

答: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业主自筹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具体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二是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使用后,由市财政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

实施以奖代补。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进行投资。

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资金筹集,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委托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第三方机构代理上述工作。

加装电梯的权属如何明确?

答: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归出资业主按协议约定共同所有,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和用地面积。

加装电梯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管理、维修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加装电梯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尊重规划现状、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原则下进行。

加装电梯如何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加装电梯的业主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比例占缴纳总金额的60%,由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持相关资料报市住建局物业科申请使用。具体按《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办法》执行。

如何申请加装电梯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答: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由实施主体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电梯检验机构提供的质量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经市旧改办(加梯办)审查同意后向市财政局申请以奖代补资金(每部电梯10万元)。具体按《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加装电梯完工后能立即使用吗?

答: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方可使用。

加装电梯应如何进行维护管理?

答: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一般是物业公司或加装电梯的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使电梯及时接受检验。

2020年1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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