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 星期
崇阳县烟草专卖局打击涉烟违法行为见成效
“5.28”非法经营案案犯获刑

近日,崇阳县人民法院对“5.28”非法经营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进行宣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5月28日,崇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部门将正在从事贩烟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抓获,当场查获违法卷烟29个品种151条。查获此案后,崇阳县烟草专卖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深挖,经过侦查,刘某、宋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准运证的情况下,多次往返于嘉鱼、崇阳等地进行非法收购、贩运、销售卷烟活动,涉案总额达6万余元。

该案的判决向涉烟违法分子敲响了“违法必查、违法必究”的警钟,对规范本地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震慑作用。下一步,崇阳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提升网络案件经营能力,深入推进“楚天卷烟市场净化10号”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卷烟市场秩序,实现卷烟“打假破网”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 王锐)

2020年10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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