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子 通讯员 吴鹏)为切实压降风险贷款,进一步改善信用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近日,通城农商行协助该县人民法院、对长期欠款不还的“老赖”进行联合打击行动。
2017年3月30日,“老赖”胡某在通城农商行申请了一笔贷款。2018年5月贷款到期后,在锦山支行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仍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经过多次催收无果,通城农商行将该笔贷款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老赖”胡某公然藐视法律权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上门找不到人,电话也不接听。2020年9月,通城农商行与通城县人民法院提前对被执行人进行摸底,掌握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确定执行方案后,决定对胡某采取强制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布控和连续蹲守,2020年9月29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将长期欠款不还的“老赖”胡某采取拘留15日措施,此举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社会正义,有效震慑了“老赖”。
大坪乡水口村黎某,2015年7月10日在通城农商行贷款32.4万,于2018年7月10日到期,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经过多次催收无果。今年7月1日,通城农商行将该笔贷款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黎某于8月份结清了拖欠的本息。
据介绍,通过近三个月专项行动,该行共清收欠款户7户,执行收回现金144万元,现场签订还款计划协议2份,涉及金额229.8万元。经过此次行动,辖内部分客户主动联系该行处理即将到期或已逾期的贷款,避免自身成为下一个案例,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辖区内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