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蓉 陈志茹 通讯员 骆翔 明聪 )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的2019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情况中,咸宁生态建设工作跨入全省第一梯队,在全省17个市(州)中与十堰市并列第三。这也是自2015年生态省建设考核以来,我市首次获优秀等次。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指数为75.44,等级为优;城区PM10年累计浓度均值56毫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PM2.5累计浓度均值36毫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全市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纳入《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4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推动湖北早日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产业发达、生态文化昌盛、生态人居适宜、生态社会和谐的生态强省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