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家源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远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安区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咸宁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辉机械有限公司、湖北涌泉置业有限公司(2宗)、武汉工业学院咸宁校区、湖北桑德环保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经依法批准取得本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用途等具体情况详见清单)。上述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