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李姗姗 石义涛)7月6日,通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带领县水利和湖泊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前往大畈镇、燕厦乡督查富水湖国家级鲌类保护区禁捕、巡察河湖长制及防汛等相关工作。
督查组一行从大畈渔政所码头上船,通过水路前往燕厦乡。在燕厦乡码头,督查组一行沿街边走边看。每到一家水产品经营户,都详细询问渔民或经营户是否有捕捞或贩卖野生鲌等鱼类,是否了解目前关于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的政策,目前有哪些意见或困难等。当看到经营户门前贴有县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的通知》时,督查组对此予以肯定。
座谈会上,燕厦乡乡长汇报了燕厦水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听取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关于开展富水湖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建议。
座谈会强调,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涉及生态保护和民生,要高度重视富水湖国家级鲌类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明确禁捕水域范围和禁贩、禁食鱼类。各库区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要统筹兼顾、有序开展禁捕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渔民摸底调查和宣传,同时加大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富水湖生态平衡。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严格索证索票,严查广告宣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售卖、加工制作鲌类等长江水产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