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谦) 近日,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崇阳县消费者委员会在城区7家大型超市,12个乡镇选取1至2家经营户参与全县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目前,该县共有37家企业单位积极响应倡议,签订了《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并表示认真兑现承诺,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参与活动的商家在店门口和店内醒目位置悬挂了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牌,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等相关规定事项。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崇阳县消费者委员会将会进一步推进落实该项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将对作出承诺的37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实际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回访体验,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将指导督促其及时整改完善,对不再符合基本条件予以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