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冯伟)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
据了解,我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隐患一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逐条对账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还将联合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再排查。尤其是经整治已销号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管长远,防止“假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