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邹太明) 5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联合召开零售商供应商合作共赢座谈会,对民营企业家反映的零售商供应商之间相关费用问题进行协商,面对面沟通,共同推进零售业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8家商超企业将各自涉及到供应商收费的项目、标准和理由进行说明,市供应商协会负责人就具体收费项目进行沟通交流。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就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要求各零售商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为遵循,在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开展合作,依法合理收取有关费用,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对零售商供应商之间有关费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依法合理收取有关费用,严格遵守《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禁止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入场费、合同管理费、续签费等费用;合理收取促销费,未提供相关服务的不得收取;不得转嫁自身应当承担的成本费,如通讯费、水电费、装修费、装卸费等;规范收费项目,对堆码费、陈列费、节庆费、导购管理费等项目要整合,不得重复收取。
另外,各零售商供应商要在公平、协商、合理原则上,沟通达成一致,所有合理的收费项目要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各零售商要对本商超涉及到供应商的收费进行一次清理,该签协议的签协议,该规范的规范,该取消的取消。同时,要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管理、规范明码标价,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