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 星期
公积金答疑

  1、住房公积金放款资金支付方式?

  答: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借款借据。购买期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受托银行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公司账户;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受托银行将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还款方式?

  答: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需在受托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可以从该账户划转资金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也可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月划转其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

  3、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答:借款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提前归还贷款本息,不收取违约金。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部分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正常还款一年后,可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借款人办理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时,可以选择现金还款方式、划转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现金加划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还款方式。

  4、如何查询所购楼盘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

  答:查询贷款合作楼盘请下载咸宁住房公积金APP便民工具中有合作楼盘可以查询的;或登录官网个人账户→我的业务→合作楼盘查询;或到公积金中心大厅进行查询。

  (记者黄兰芬整理)

2020年5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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