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周姝倩)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协调解决了换车问题。”4月18日,家住通城县马港镇马洞村三组村民陈建文给通城县市场监管局送来一面“情系消费者,维权普华章”的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3月15日,陈建文致电通城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称他于2017年10月在通城友力汽车销售中心花12.93万元购置宝骏560小汽车一辆,生产厂家的“三包”责任书上规定的保修期为5万公里。该车行驶到1.6万公里时,变速箱出现问题,上不了坡,老是倒退,险情频出。从2018年6月20日至投诉之日,该品牌车咸宁4S店先后4次来更换变速箱,车子还是不能正常行驶。消费者陈建文多次找经销商联系,苦苦哀求其换车或退款,但毫无结果。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此案后,立即安排此品牌车通城经销商辖区监管机构——隽水市场监管所调查处理此案。该所所长王强指派执法人员吴强武、刘红多次找经销商和咸宁4S店调查核实,最后,经专业技术机构人员鉴定,确属车辆质量问题。4月18日,厂家终于同意投诉人在其4S店重新置换一辆同款小车。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调解,一起小车质量问题的投诉案终于尘埃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