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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1月21日
第04版:社会·广角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