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 星期
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重奖
拨打“12350”或“110”举报,最高奖励5000元

  本报讯(记者周阳)目前,我市正持续开展“禁鞭”工作。记者日前获悉,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咸宁市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凡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属实,且经公安、应急等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据了解,市民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50”电话举报;市民发现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电话举报。其中,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奖励;查处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5000元奖励。

  具体奖励程序为:被举报人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举报人举报查证属实,且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立案查处并结案的,由受理派出所对照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被举报人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举报人举报查证属实,且经应急部门立案查处并结案的,由受理应急部门对照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2020年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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