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松)近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传贯彻培训会。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邀请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科王学明主讲,旨在推动药品从业人员深入领会《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增强涉药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守法经营。王学明深入浅出地阐明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的历史背景、意义、主要特点和违法处罚等内容。
据悉,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额度,将制售假药劣药的罚款金额分别从违法制售假药劣药的货值金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了“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和“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并增加了“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金额下限,给在违法边缘试探的生产经营者设立起一道更加严格的“高压线”,促使药品生产经营者心存敬畏、不敢违法。
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这样的学习培训非常及时,对规范药业生产、经营,净化药业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