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 星期
法治“副校长”传播法治力量

  本报讯(通讯员肖华) “同学们,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吗?”10月28日上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经山来到咸宁市第五中学,以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该校学生带来了一堂题为《学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的法治课。

  “张某13岁,盗窃同学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构成犯罪吗?”法治课刚开始,同学们的目光被一位“新校长”精彩的讲课吸引。余经山从“违法和犯罪”“刑事责任年龄”“青春期的常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四个方面,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

  据悉,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是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制度化、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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