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陈人晴)日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咸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咸宁社会文明程度。
咸宁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表彰咸宁市道德模范20名。
推荐的总体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表彰的荆楚楷模、南鄂楷模、中国好人、湖北好人、劳动模范、县(市、区) 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把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模范推选出来。
据了解,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二届咸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8日。市委文明办电话:0715—8126169,电子邮箱:327625708@qq.com。
评选活动结束后,我市将适时对第二届咸宁市道德模范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