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4名被告人因组织实施拦截大货车,强行向司机索要“过路费”,被法院分别判处1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李某飞伙同李某星、田某、范某某在保合少镇恼包村内,多次拦截大货车,强行索要“过路费”,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在李某飞的统一指挥下,李某星、范某某负责向大货车司机收钱,田某负责放哨。李某星、范某某向每个被拦截的大货车司机收取30元至200元不等的“过路费”。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向大货车司机收取“过路费”共计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