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 星期
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我大队已正式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未按规定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予以扣3分、罚款200元处罚。请广大车主及时进行机动车年检。

  另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车辆临时通行证进行更换升级,请未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主及时办理,已办理的请及时进行更换。针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或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违法行为将进行抓拍,并予以扣3分罚100元处罚。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2019年10月16日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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