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 星期
坚持依法治校 打造法治校园
——咸宁市浮山学校成功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纪实
●记者 傅辉 通讯员 王贞元 方刚

  咸宁市浮山学校是市、区共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处咸宁市中心城区,自2012年8月建成开学以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打造法治校园。

  明确指导思想 提供依法治校保障

  为全面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等政策法规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校方向,学校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义务教育法》,为的是努力探索适合学校工作、适合青少年学生、适合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新途径,驾驭依法治校的规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

  为提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成立以校长陈清河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建立“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管理体系,形成政教处、教务处与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即校级、年级和班级三级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负责具体实施依法治校的宣传、管理、实施及考评工作,做到层层把关,齐抓共管。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学生在校有人教,回家有人管,到社会有人帮”的“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创家校携手、共建和谐教育环境的新局面。

  加强法制教育 树立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和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宣传力度,培养教师依法执教和学校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全校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对干部教师的法制教育。学校建立教师学习制度,对全体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德育理论、法律知识和依法治校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开展各种依法治校教育活动,提高了学校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全体教师依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自觉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通过板报宣传、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学生参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安全用电》等主题教育课。召开依法治校主题班会,政教处、学生处督促各班举办“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做合格的中小学生”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开展“防拐、防骗知识宣传”“小交警上岗执勤”“小法庭法制辩论赛”“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法制教育活动。参加了咸安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制教育”现场会。通过教育活动加强了学生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

  完善学校制度 落实依法治校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学校的办学过程中,本着约束与激励、规范与指导、教育与评价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遵循民主法制、实用可行的原则,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修改、充实和完善,逐步制定和积累了一系列适合学校实际的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学校把推进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明确学校党、政、工、团等组织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学校由政教处、护校队等组织受理学生申诉,调节学校内部纠纷,处理学生违纪事宜,负责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等工作。学校每年的依法治校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做到依法治校。

  强化民主管理 完善依法治校机制

  坚持民主决策。学校规范了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领导班子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学校的各项常规工作,都是先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方案,经校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实施,实行校长负责、民主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长期召集教师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讨论涉及教职工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发挥家长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职能。学校要求各班召开学生家长会,请家长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监督小组的作用。

  维护师生权益 体现依法治校功能

  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多次派教师到外地学校参观学习,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鼓励教师进修,为教师提供进修经费,不断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鼓励教师的教研活动,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强化校本特色研究,实施特色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战略。教师职称评聘、年终考核和评模选优,均以教职工量化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尽量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控辍保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对其减免学杂费的同时,老师资助、社会力量帮助,切实维护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力。学生和家长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申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坚持检查落实 增强依法治校效果

  为了把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综合治理和安全文明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强化了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与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与主管主任、主任与班主任和教师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到人,谁出事谁负责。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凡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均在考核范围内。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与评模评优挂钩。定期例会通报制。每周五召开班子会,会上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指出问题,限期改正。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3年学校被评为“咸宁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咸宁市法治学校”,2017年-2018年被评为咸安区“依法治校先进单位”,2018年12月被评为“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学校”。近三年来学校的“小交警室”“模拟小法庭”、红色校园宣传、法制校园宣传等多次接受省、市、区纪委、司法、公安及社区等部门的检查,受到各级领导高度评价。

  校长陈清河表示,学校通过“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干部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优化了育人环境,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2019年10月9日 星期

第04版:全市“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风采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