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马跳)9月13日凌晨3时,司机张某醉酒后驾驶共享越野车连撞两车,而直到被撞司机追过来,张某才知道自己闯了祸。据悉,这是我市发生的首例共享汽车司机醉驾案件。
民警介绍,他们当晚接警到达事故现场看到,肇事共享越野车冲上人行道,将路边停放的小车撞坏,卡在围墙与电线杆之间,车辆受损严重。而且肇事司机身上酒气浓重,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79㎎/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现场勘查,张某驾驶共享汽车由万年路驶入潜山路左转弯过程中,与直行一辆车相撞。事发后,张某继续前行,行驶至三号桥菜场门前路段,又撞上停放在路面上的一辆车。随后,张某驾驶的共享汽车失控卡在电线杆与围墙之间,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张某交代,当晚他与几个朋友在附近一酒吧喝酒,酒后从万年街扫码取得共享汽车,他驾驶汽车行驶至三号桥菜场路段,因道路有些急弯,方向盘一下子没打过来就与左侧停放的小车相撞。张某称自己并不知道行驶过程中撞了车,是被撞司机追过来他才知道出了车祸。
记者了解到,该起事故是我市发生的首例共享汽车司机醉驾肇事案。而涉事的共享汽车公司在我市投放运营共享汽车之前并未在相关部门备案。
市交警二大队代理大队长熊斌表示,该案肇事司机张某是外地人,如果他事发后一旦逃逸藏匿,办案民警需要联系共享汽车公司才能获取驾驶员的信息,影响办案效率。其次,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有没有赔偿能力;还可能存在驾驶员将账号借给无证或酒驾的人使用等安全隐患问题。另外,有些共享汽车驾驶员有乱停乱放、不文明驾驶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该队将约谈共享汽车公司的负责人,共同研究管理问题。
目前,张某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