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 星期
要价太高 游客不满
九宫山监管所迅速调处一起投诉

  本报讯(通讯员 宋海涛)“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没想到上午8点左右投诉,不到10点就得到了处理……”8月14日上午,通山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消费投诉案件例行电话回访时,正在九宫山风景区游玩的李先生如是说。

  李先生一行在九宫山风景区某餐厅进餐,点了一份“野蘑菇炒肉”,结账时才知晓要价188元。李先生觉得太贵,而且没有明码标价,便与店家理论,但店家态度比较恶劣。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忍气吞声支付了餐费。14日早上,李先生抱着试试的态度对该店进行了投诉。

  九宫山风景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赶赴被诉店家,告知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同时联系投诉人李先生到场进行调解。经调解,店家向李先生道歉,退还餐费50元。工作人员当场依法向店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明码标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19年8月27日 星期

第10版:通山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