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谭昌强 通讯员李文)24日,记者从我市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咸宁市城市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进入部门意见征求阶段。
《方案》提出,我市要在2020年12月份前,完成城市公共区域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新建居住区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在具体工作分工上,市住建、发改、规划、财政、民政等20个单位部门,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对我市城区无障碍设施的现状摸底、方案制定、项目审批、建设改造、资金组织、服务培训、指导监督等系列工作分头组织推进。
多年来,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覆盖率、合格率不断提升,同时也存在无障碍标准落实不足、设施改造相对滞后等短板。
为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城市品味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我市组织制订方案,并在相关分工部门中征求意见。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帮助老弱病残孕幼等弱势群体改善生活环境,方便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也将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提供强大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