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舒枫)记者从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了解到,近日咸宁地方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为第一批湖北元通典当公司、湖北家鑫典当有限公司、通城弘祥典当有限公司3家公司颁发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制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当票和续当凭证。
作为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典当行主要开展动产、房地产等抵押典当业务,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湖北省商务厅发放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进行了年审,并将年审评为A类的企业,按规定换发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制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同时发放并启用由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制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原由湖北省商务厅印制监制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当票和续当凭证已停止使用并由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统一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