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芳 通讯员李玉祥)记者近日获悉,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出台的 《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正式执行,该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据咸安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公众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将依法受到保护。
据悉,今年3月份以来,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岗位大培训”四大行动,全区共列出问题清单628条,整治各类问题523项,开展岗位大培训115余次。积极组建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体系,成功应对3次大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