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 星期
的士司机醉驾被查 将终身禁驾营运车

  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马跳)明知饮酒后不能驾车,但开的士的石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吊销驾驶证、刑事拘留和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

  7月20日晚,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三驾”整治及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时,查获一起营运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营运的士的违法行为。

  当晚9时32分,民警在长安大道市交警二大队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鄂LT0**9的士驾驶员石某(持A2驾驶证)由温泉往咸安方向行驶,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发现石某身上酒气浓重,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遂将其带至咸宁归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抽血备查,结果显示92.55mg/100ml。

  据石某交代,当晚7时许,其与兄弟、侄儿共七人一起聚餐喝了点白酒,他酒后认为自己下班不用载客,便在明知营运车辆会被检查的情况下,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坚持开车送侄儿回咸安,不料被民警查获。

  石某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9年7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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