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 星期
关于举行《咸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咸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市城管执法委起草报送市政府的《咸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咸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请前往咸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ianning.gov.cn/index_66.shtml)、咸宁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http://cgw.xianning.gov.cn/)下载查看。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8月上旬在咸宁温泉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与城市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城市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工作的公民10至12人。

  2.本市各级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5至8人。

  3.前两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城管执法委推荐或者由市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委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表请前往咸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咸宁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下载)。报名信函寄至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437100)、市城管执法委法规科(邮政编码:437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15-8133565;电子邮件发送至xnsfzcfg@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委将于2019年8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咸宁市司法局网站、咸宁市城管执法委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司法局 镇婧君 0715-8265757

  市城管执法委 万维 18771314848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2019年7月24日 星期

第07版:社会·万象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