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批停放超过一年以上无人办理报废手续车辆,现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机动车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自行拆解处理,一切后果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
2019年7月24日
星期三
| 机动车报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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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批停放超过一年以上无人办理报废手续车辆,现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机动车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自行拆解处理,一切后果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