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唐才)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燕厦监管所开展了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是否有充装许可、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注册使用登记,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是否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是否使用制造日期不清、没有检验标志的钢瓶等为主要内容。
执法人员现场对没有张贴《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行为予以了纠正,未发现有违法充装、销售行为。
下一步,燕厦监管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督促各充装单位切实落实气瓶充装安全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气瓶充装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