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长安大道27号10-204室,李亚娜长安大道27号19-101室,经《湖北诚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鉴定为D级危房。按照《危房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注》(GB/T50344-2004)、《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BG/T50784-2013)、《房屋完损登记评定标准》(建设部城住字[84]第678号)。由于您的房屋正处于马路边,经鉴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渗水、墙体开裂情况严重,遇恶劣天气存在走电、漏电、房屋坍塌隐患。已影响到过路的行人和公共安全。我社区于6月14日发放的通知和告知书,不知您是否收悉,在近期的入户核查过程中发现,您的房屋还有未搬离的财产,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和过路行人的安全,我们再次告知您请于收到通知之日7日内搬迁腾退房屋。
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