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式厨房
对于厨房怎么安装燃气,《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强制性条款第10.4.2条规定“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并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2、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cm)
3、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4、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
5、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
6、嵌入式灶灶台下面的橱柜应开设通气孔,通气孔的总面积应根据灶具的热负荷确定,宜按每千瓦热负荷取10cm2计算(10cm2/kW),且不得小于80cm2大气相通的通气孔。
7、安装在橱柜内的燃气计量表应满足抄表、检修及更换的要求,并应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柜门做百叶门或打通风孔)
8、灶具、热水器铭牌上标定的燃气类别必须为天然气。
9、燃气灶具应具有熄火保护功能。
10、燃气金属波纹管三通必须采用硬连接,即三通开在燃气表尾阀处。
11、燃气用户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若确需改装燃气设施的,应向燃气公司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按规范要求进行改装。
(咸宁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