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负责林业管理工作时本应该遵守国家政策规定,但我却明知故犯,违规领取补贴资金……”前不久,赤壁市神山镇林业站副站长李某在收到镇纪委的处分决定书时,悔恨不已。
李某的处分,源于一笔退耕还林补贴资金。
2018 年 4 月,神山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凤凰村1组自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一直未发给农户,资金去向也没有公开,村民怀疑是被镇林业站李某夫妇领取了。
该镇纪委迅速成立专班分组进行调查。通过到镇林业站及市林业局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发现凤凰村1组集体山林的4.9亩退耕还林面积,在2002年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开始发放退耕还林补贴。
但补贴款发到哪里去了?是被李某夫妇领取了吗?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领取人并非李某夫妇,而是凤凰村2组村民江某。
对这一结果,调查组颇感意外。经过深入调查,一笔17 年前的“旧账”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02年,为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凤凰村原村支部书记覃某(另案处理)安排部分组实施。其中,凤凰村 1 组的后底山有4.9亩山林栽种了慈竹,经相关部门验收,确认为退耕还林面积,当时登记在覃某名下。次年,覃某私自将该地块登记到凤凰村2组村民江某名下,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江某也未实际造林。2002 年至 2017 年间,江某领取了该 4.9亩退耕还林的补贴资金共计13181元。
至此,群众举报的问题似乎已“真相大白”了:李某并未领取凤凰村 1 组退耕还林补助款,而是被江某冒领。
然而,调查小组在镇财经所核查时却有了新发现:李某名下确实有退耕还林面积36.9亩,其已故爱人苏某名下也有18.9亩。李某 2002 年至 2011 年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78774.12,苏某2003年至2015年共领取44604元。
“我名下的36.9亩退耕还林面积,是我2002年3月承包凤凰村13组耕地进行植树造林的,是符合政策的。”李某说,2012年省林业厅出台文件,要求公职人员从退耕还林中退出后,我便于当年就退出了,以后再也没有领取过这部分面积的补助。
“你这 36.9 亩领取的补助确实符合政策,但你妻子名下的 18.9 亩呢?为什么2012年没有一起退出,而是继续在领取补助?”调查人员连连发问。
“这个……我妻子不是公职人员,还有,当时她生病了,就没有取消……”李某断断续续地说道。
“你是林业工作人员,对退耕还林政策是非常熟悉的。你妻子不是公职人员,但你有公职,再说,生病也不能成为违反政策的理由啊。”调查人员说道。
沉默了半晌,李某继续说道:“都是我糊涂,我本早就认识到这种行为是违反政策的,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所以在规定出台后,仍让妻子继续领取了其名下的退耕还林补贴,直到2016年被市里‘大数据’核查出来才予以取消,累计领取了 9450元。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至此,一笔17年前的“旧账”,牵出了两起违纪案。
事后,李某和江某均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李某因违规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江某因违规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当镇纪委将 13181 元退耕还林补助款返还给凤凰村1组时,群众纷纷点赞。 (通讯员 廖彧 龚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