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晶)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检查组在潘智组长的带领下,对通山县金荞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杰军、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宋骄阳陪同检查。
这次“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跟踪检查。检查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该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刘杰军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紧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主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责任,确保食品生产源头万无一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