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黎藜 吕敏芳) 随着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知晓率的提升,我市城区网上提取公积金的业务量逐渐增加。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计,截至目前,市直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网上营业厅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有1000多笔,提取金额达165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8年8月开通了网上营业厅,缴存职工无需到公积金服务网点现场办理提取业务,可在电脑上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后台审核通过后,提取的公积金自动进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目前,离退休、租房、离职、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等四种情形提取业务可在网上办理,随着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其他情形的提取会同时放开在网上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客户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
缴存职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联系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通过CA预留手机号码,并关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登陆(未注册的用户先进行注册)。
二、业务办理
1、提取业务
(1)退休支取:账户封存后,上传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退休证或者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等照片文件以及本人免冠正面照。
(2)租房提取:上传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近期查询的(七天内)无房证明以及本人免冠正面照。
(3)离职提取:账户封存六个月后,上传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离职证明以及本人免冠正面照。
2、提前部分还款、全部还款
(1)公积金冲还贷: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一期后,可部分提前还款,以后每满一年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一次;借款人正常还款满一年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申请公积金冲还全部贷款本息。
(2)委托代扣:借款人可自行指定还款日期,在指定的日期前将申请的还款本息合计金额存入还贷银行卡。
注:以上业务提交后经公积金中心后台审核,自行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