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 星期
部门联动破解“执行难”惩戒“老赖”手段升级
交警助力执行 “老赖”豪车被拦截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姚兴)“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根据你们推送协查的失信被执行人程某某的信息,我们已经将其名下的鄂LLXXX号牌白色奔驰小汽车成功拦截扣押,请你们及时安排人员前来办理移交手续。”

  5月5日上午9时许,“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平台发出的通报后,迅速通知通山法院执行局立刻安排执行干警前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办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

  此次扣押所涉车辆车主程某某,系通山法院立案的“老赖”。据了解,在申请执行人汪某和被执行人阮某、程某某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阮某、程某某未在限期内履行偿还申请执行人汪某借款100000元、借款利息22500元的义务,通山法院执行局经过司法网络查控发现程某某名下有一辆奔驰小轿车,遂对其名下车辆实施查封,但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程某某的车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

  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实行有效扣押,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通山法院向市中院上报了被执行人程某某的个人及车辆信息,由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被执行人程某某的车辆进行网上查控。最终,该车辆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锁定并成功拦截扣押。

  当日,通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办理移交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程某某名下的车辆押回通山法院。

  据悉,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成功拦截扣押“老赖”车辆的又一成功执行案例。为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的查控力度,使执行查控工作更加便捷、高效,2018年9月,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交管部门协助执行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推进联动执行。由法院报送协查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拦截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联动机制。同时市中院通过与市公安局协商,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临时布控协助机制,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达到惩戒“老赖”,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2019年5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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