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 星期
湖北特检院咸宁分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提示

  近日来,我国多地频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湖北特检院咸宁分院温馨提示在使用特种设备时注意以下十点:

  1、拒绝使用或搭乘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2、发生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请勿使用或操作特种设备;

  3、请勿使用被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查封的特种设备;

  4、乘坐电梯时请看管好小孩,勿在电梯上打闹;

  5、乘坐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请勿怀抱小孩倚靠电梯的扶手,非紧急情况请勿操作电梯的急停按钮;

  6、若被困于特种设备中时,请勿对特种设备使用外力逃生,使用通讯设备及时拨打设备中粘贴的紧急联系方式或119求助,等待救援;

  7、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空间密闭的特种设备;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请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粘贴于特种设备的显眼处,并在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及时申报检验;

  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请持证上岗且按章操作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停机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10、在高空操作使用特种设备时,请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讯畅通。

2019年4月30日 星期

第04版:社会·广角 上一版3  4下一版